市民唐先生向“新民帮侬忙”反映,今年7月,他驾驶小鹏X9行驶在外环高速上,其间,车辆NGP辅助驾驶系统主动向左变道,前车减速急刹,他跟随制动,不料下一秒就被后方的大货车追尾。交警认定,变道行为引发事故,唐先生负全责。唐先生提出:车子是智能驾驶系统自主变道,是不是该由他来承担所有后果。同时,从系统发起变道到后车撞上,时间以秒计算,留给驾驶人判断、接管并采取避险的时间实在太短。 新民晚报“新民帮侬忙”记者复盘事故经过,提醒驾驶人:L2级“智驾系统”本质是驾驶辅助工具,绝非“自动驾驶”。现实远比算法复杂,高速行车时切勿过度依赖系统,驾驶人始终是行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追尾事故发生后,唐先生的车辆受损严重 受访者供图(下同) 据唐先生行车记录仪画面,后方大货车追尾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11:50:38 遭遇追尾 受损严重 2024年12月,唐先生花费39.98万元订购了一台小鹏汽车,型号为“小鹏X9 702 超长续航 Max”。2025年1月,唐先生驾驶该车辆上路。这辆小鹏X9搭载NGP系统(小鹏汽车推出的智能导航辅助驾驶功能),为L2级(组合驾驶辅助)等级。 唐先生回忆,7月24日11时50分,他驾车行驶在外环高速上,车速保持在50公里/小时至60公里/小时,车辆处于NGP辅助驾驶状态。“我的双手一直放在方向盘上,全程都在注意路况。当时车子行驶在2号车道上,因旁边车道比较空,‘智驾系统’决定向左变道,从2号车道转到1号车道。”唐先生说,在向左变道过程中,2号车道的前车突然减速停下,“我立即踩了刹车,NGP也同步制动,没有撞上前车。”然而,在车辆制动后的下一秒,1号车道后方的大货车猛地撞了上来,发生追尾。 唐先生的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事故发生的时间为11:50:38,此时车辆还未完全变道至左侧1号车道。事故发生后,两车受损,所幸驾驶人员均无大碍。小鹏X9车尾受损严重,后备箱、翼子板、车门等均明显变形,车身后部结构严重凹陷。 交警认定 变道全责 新民晚报“新民帮侬忙”记者了解到,根据浦东新区公安分局交管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交警部门认定,唐先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依据此条款,唐先生负全部责任。 唐先生告诉新民晚报“新民帮侬忙”记者,他把车辆送去维修点检查,据初步估算,维修费超10万元。“这辆车子我就投保了交强险和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没有购买车损险。交强险能赔付大货车损失,但我自己的车损赔付困难,安全统筹现在说无法理赔。” 之后,唐先生与小鹏汽车交涉。对方答复,结合行车视频及远程数据,车辆在低速跟车时自主向左变道,变道过程中前方货车急刹,车辆跟随急刹,后方大车未及时刹车,最终发生碰撞。经分析,辅助驾驶功能在跟车时识别前车行驶缓慢、左侧车道通畅,发起并执行向左变道操作。当前NGP为L2级智能辅助驾驶系统,无法应对所有道路场景。L2级辅助驾驶不等于完全自动驾驶,驾驶人对于智驾能力不足的场景要主动接管。 新民晚报“新民帮侬忙”记者向小鹏汽车核实情况,对方发来详细时间轴: 11:50:33 辅助驾驶判断前车车流速度较慢,自车决策向左变道; 11:50:35 变道过程中前车急减速,辅助驾驶同步减速; 11:50:36 变道进度55%左右,用户手动控制方向盘,向左施加手力,进入辅助驾驶共驾模式; 11:50:37 辅助驾驶识别到距离前方大货车车尾较近,有剐蹭风险,车辆减速至静止状态; 11:50:38 用户停止施加方向盘手力,踩加速踏板,车辆开始提速,但左侧车道后方大货车车速较快,导致追尾; 11:50:41 用户踩下刹车,车辆完全停下。 小鹏汽车回应,据行车记录仪,当日11:50:38,用户停止施加方向盘手力,踩加速踏板 小鹏汽车称,在该起事故中,系统仪表盘车速、挡位等驾驶信息显示正常,客户对车辆方向盘和车速的接管存在判断不准确。 在新民晚报“新民帮侬忙”记者介入后,唐先生已收到车辆后台数据。针对行车数据,唐先生仍有疑问,目前双方仍在进一步沟通中。 智驾系统 绝非自动 采访中,唐先生表示,高速公路情况复杂、车速较快,系统对静止障碍物、施工区域和突然变道的识别能力有限,前一秒刹停后一秒就被追尾,驾驶人很难完成对车辆的“极速接管”,千万不能把“智能驾驶”当成“自动驾驶”来用。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提请审议,其中备受瞩目的焦点是,首次设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明确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自动驾驶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自动驾驶汽车和驾驶仅具备辅助驾驶功